發布日期:2008-11-3
國家質檢總局2007年8月27日發布的《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》將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鑒于目前部分化妝品生產企業仍有一定數量的化妝品包裝庫存,為節約資源,避免和減少浪費,總局決定:在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加工的化妝品可以繼續使用原有包裝標識。自2009年10月1日起,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不符合《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》要求的化妝品,依法予以查處。
正確認識化妝品功效,化妝品不能替代藥品,不能治療皮膚病等疾病深圳市蕙爾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電話:0755-26413390 傳真:0755-26413360 郵編:518054 地址: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海旺社區N23卓越時代廣場A座海天路15-1號2703 粵ICP備12029291號-1